一、評選标準
“優秀畢業生”必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:
(一)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,思想政治表現突出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道德品質優秀。
(二)在校期間曾獲得一次以上“國家獎學金”“校長獎學金”“國家獎學金” 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 “優秀團員”“優秀團幹部”等校級及以上榮譽稱号。
(三)畢業設計成績優良。
(四)大學四年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10%以内;或在學科競賽、社會公益、校園文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。
二、評選辦法
(一)評選名額:控制在畢業人數的3%以内。
(二)評選時間:評選時間在畢業前。
(三)評選程序:各學院根據評選條件推薦,學生處審核,報校分管領導批準。
三、獎勵辦法
由學校授予“優秀畢業生”榮譽稱号并頒發獎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