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各單位:
根據校辦〔2007〕6号文件關于“每年5月份第三個周五舉行學校田徑運動會”的規定,學校定于5月16日至17日(如因天氣等不可抗因素影響運動會正常舉行,時間順延)在迎西校區和虎峪校區田徑場舉行2014年田徑運動會。現将組委會成員及各工作組職責通知如下,請遵照執行。
一、組委會成員名單
主 任:張惠元
副主任:李晉平 呂永康
委 員:李吉明 邸 峰 秦曉懷 趙志剛 劉光煥 李海星 袁聆钊 杜華雲 張建文 樹學峰 董 玲 鮑衛仁 郝根彥 李育榮 張國興 任晉軍 張春平 各代表團團長 研究生會主席 校學生會主席
二、組委會工作機構及其負責人名單
秘書處秘 書 長:邸 峰 李吉明
副秘書長:秦曉懷 任晉軍 杜華雲
競賽組組 長:任晉軍
副組長:段文政 趙富生 程和風 史冬博
活動組組 長: 杜華雲
副組長:張忠璞
宣傳組組 長:趙志剛
副組長:樊 岚 李 平
後勤保障組組 長:郝根彥 李育榮 許開元
副組長:張富強 邊 津 周 偉
陳紅喜 安俊生
保衛組組 長:袁聆钊
副組長:于 雷 任所财
教工資格審查組組 長:劉光煥
副組長:段文政 楊麗紅
學生資格審查組組 長:李海星 張建文 樹學峰
副組長:高 航 孫亞玲 姚曉紅
教工獎品組組 長:秦曉懷
副組長:樊 岚 段文政
學生獎品組組 長:張國興
副組長:王 輝 任 靜
廣播器材組組 長:鮑衛仁
副組長:邊 津
仲裁組組 長:邸 峰
副組長:秦曉懷 任晉軍 劉光煥 李海星
三、各組工作職責:
秘書處:
1.負責邀請領導及來賓出席開幕式、閉幕式;
2.負責接待開幕式、閉幕式的領導及來賓;
3.負責起草開幕式、閉幕式的議程、主持詞;
4.負責準備開幕式、閉幕式學校領導的講話;
5.負責協調各組工作;
6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競賽組:
1.負責起草競賽規程;
2.負責各代表團的報名工作;
3.負責秩序冊的編排打印工作;
4.負責競賽日程的制定;
5.負責運動會場地、器材的準備;
6.負責各代表團團旗和彩旗的準備工作;
7.負責各代表團座場位置的劃分;
8.負責運動會期間的競賽組織工作;
9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活動組:
1.負責大會開、閉幕式各代表團入場、退場的組織協調工作;
2.負責開幕式的相關活動;
3.負責主席台禮儀的安排工作;
4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宣傳組:
1.負責運動會前期的宣傳工作;
2.負責運動會主席台會标、會場氛圍的營造等工作;
3.負責運動會期間的宣傳、廣播、報道工作;
4.負責運動會後的宣傳報道工作;
5.負責體育道德風尚獎的評比組織工作;
6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後勤保障組:
2.負責主席台的布置工作(桌椅擺放、桌布、供水等)及環境衛生;
3.負責田徑場地的環境衛生;
4.負責各賽區的醫療保障工作;
5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保衛組:
1.負責大會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;
2.負責大會期間維持會場秩序,保證大會安全順利進行;
3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教工資格審查組:
1.負責教工運動員的資格審查;
2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學生資格審查組:
1.負責學生運動員的資格審查;
2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教工獎品組:
1.負責教工獎品的準備和頒發;
2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學生獎品組:
1.負責學生獎品的準備和頒發;
2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廣播器材組:
1.負責運動會和彩排期間廣播器材音響工作;
2.完成組委會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仲裁組:
1.處理各種書面抗議及申訴,裁決競賽糾紛,保證比賽正常進行(其裁決為最終裁決);
2.對規則和規程未曾涉及到的問題作出裁決;
3.審核團體總分名次和運動會新記錄;
4.在比賽過程中,發現問題,在不幹預比賽過程的情況下,有權向主裁判提出改進意見。
附件:1.2014年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
2.2014年田徑運動會報名表(教工)
3.2014年田徑運動會報名表(學生)
4.2014年田徑運動會代表團人員名單
伟德 官网
2014年4月23日
附件1
2014年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
一、參加單位
1.以下學院組建師生代表團參賽:
機械工程學院
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
伟德 官网
信息工程學院
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、軟件學院
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
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
化學化工學院
礦業工程學院
輕紡工程學院
藝術學院
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
數學學院
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
力學學院
政法學院
外國語學院
經濟管理學院
國際教育交流學院
體育學院
現代科技學院
2.以下單位組建教工代表團參賽
繼續教育學院
機關黨委
直屬黨委
資産公司黨委
後勤黨委
二、報名資格
1.教工必須是我校在冊(不含離退休)職工或工會會員;學生必須是經學校正式錄取、有正式學籍的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和留學生。
2.身體健康,身體條件适應參賽項目。
3.能夠恪守運動員守則,自覺遵守比賽規則,尊重裁判,服從運動會組委會裁決。
三、報名辦法
1.個人項目每團限報兩人,每人限報兩項。集體項目每團限報一隊,混合團體項目原則上不與個人項目參賽人員重複。
2.各代表團可報團長1名,副團長1-2人,教練員1~2名。各單位工會主席需擔任團長或副團長。
4.報名截止日期:4月29日,逾期未報不予編排。
四、競賽分組
(一)教工
男子青年組:35周歲以下,即一九七九年五月一日以後出生;
女子青年組:33周歲以下,即一九八一年五月一日以後出生;
男子壯年組:35—45周歲,即一九六九年五月一日至一九七九年四月三十日出生;
女子壯年組:33-40周歲,即一九七四年五月一日至一九八一年四月三十日出生;
男子中年組:45-55周歲,即一九五九年五月一日至一九六九年四月三十日出生;
女子中年組:40-48周歲,即一九六六年五月一日至一九七四年四月三十日出生;
男子老年組:55周歲以上,即一九五九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出生;
女子老年組:48周歲以上,一九六六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出生。
(二)學生
非體育專業為甲組,體育教育專業為乙組。甲組以學院為單位組隊參賽,乙組以體育學院、現代科技學院體育教育專業年級組隊參賽。
五、競賽項目
(一)教工
1.男子青年組:l00m、800m、1500m、4×l00m接力、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7.26kg)
2.女子青年組:l00m、400m、800m、4×l00m接力、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4kg)
3.男子壯年組:l00m、800m、1500m、4×l00m接力、
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5kg)
4.女子壯年組:l00m、400m、800m、4×l00m接力、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4kg)
5.男子中年組:l00m、800m、4×l00m接力、
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5kg)
6.女子中年組:100m、800m、4×l00m接力、
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4kg)
7.男子老年組:800m、6×60m迎面接力、
立定跳遠、鉛球(5kg)
8.女子老年組:800m、6×60m迎面接力、
立定跳遠、鉛球(4kg)
9.混合團體(不分年齡、性别):踢毽子(5人)、
跳繩(5人)
(二)學生
男子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5000m、
4×100m接力、 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跳遠、三級跳遠、鉛球
女子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
4×100m接力、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跳遠、三級跳遠、鉛球
六、競賽規則
1.所有運動員在檢錄、參加比賽時均需出示本人證件,教工:工作證或工會會員證,學生:學生證。
2.田徑項目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《田徑競賽規則》中有規定的從其規定。
3.6x60m迎面接力運動員必須在起跑線内接棒後向前疾跑,否則判違例。
4.踢毽子比賽規則
(1)5名運動員在規定範圍内(直徑約五米)用下肢傳遞踢毽5分鐘。
(2)在傳遞踢毽過程中,運動員的下肢觸毽1次計1次有效踢毽次數,每位隊員接毽後最多隻能連踢2次,連踢2次以上者也隻計2次有效踢毽次數并記1次失誤。每位隊員接到某隊友傳來的毽子後應傳遞給另一名隊友,若回傳給該隊友則無效,規定時間内若毽子落地,可拾起毽子繼續比賽,并記1次失誤。
(3)以規定時間内傳遞踢毽的累計有效次數進行排名,多者列前。在累計有效踢毽次數相等的情況下,則累計失誤次數少者排名列前。
5.跳繩(短繩)比賽規則
(1)每位運動員依次在規定範圍内(直徑約1.5米)單搖跳繩1分鐘。
(2)每跳過繩1次記1次有效跳繩次數,繩子停頓1次計失誤1次。
(3)以規定時間内所有參賽選手的累計有效跳繩次數進行排名,多者優先。在累計有效跳繩次數相等的情況下,則累計失誤次數少者排名列前。
七、獎勵
1.教工項目按成績錄取前八名予以獎勵,并分别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記入集體總分,破校記錄者另加10分。
2.學生項目按成績錄取前六名予以獎勵,并分别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記入集體總分,破校記錄者另加10分。不足六人(包括六人)參加的項目,按實際參賽人數遞減一名錄取獎勵。
3.教工按男子總分、女子總分、團體總分分别獎勵前八名。
4.學生甲組按男子總分、女子總分、團體總分分别獎勵前八名;學生乙組(體育學院、現代科技學院體育教育專業)以年級為單位單獨計算個人成績和團體總分,按男子總分、女子總分、團體總分分别獎勵前四名。
5.教工項目如發現冒名頂替、未按分組年齡參加個人項目或接力項目青頂老者,取消該項比賽成績。學生項目發現冒名頂替等違規現象,除取消該運動員所得的所有成績和積分外,另從該代表團總分中扣除30分。
6.教工混合團體名次分數不計入男子、女子總分,隻計入團體總分。
7.以上各項集體總分在分數相同情況下,則以多破記錄者列前,若再相同以獲得第一名多者列前,依次類推。
8.教工參賽運動員未取名次的,隻要有實際成績,有裁判長簽字,均發給紀念品。
9.運動會設體育道德風尚獎,以代表團為單位進行評比,獎勵前九名。其評比條件如下:
(2)閉幕式人數保證,隊伍整齊,善始善終。
(3)運動員無資格問題,無冒名頂替,棄權率低,拼搏精神足,思想作風好。
(4)運動員遵守賽場紀律,尊重裁判,尊重觀衆。
(5)代表隊、服務人員和觀衆有禮貌、講文明,嚴守大會秩序,服從大會指揮。
(6)宣傳報道工作好,報送稿件數量多,質量高。
(7)領導重視,組織得力。
(8)湧現出好人好事多。
八、其 它
1.在比賽中出現的裁判專業問題以裁判長裁決為準,如有其它争議,可通過領隊用書面形式在宣布成績後30分鐘内向仲裁組提出,仲裁組調查核實後做出處理。
2.兼任裁判工作的運動員在不影響裁判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,經裁判長同意,方可參加比賽。
3.體育教師隻能參加一項非從事專業項目的比賽。比賽結果隻記成績不計名次。
4.各組别教工運動員,不能跨組參賽,集體項目允許老頂青,賽前必須經裁判長簽字。
5.為端正賽風,大會資格審查組将對運動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(比賽前、中、後),發現問題嚴肅處理,除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外,對有問題的單位将通報全校。
6.凡對運動員的資格有異議,需提出書面申訴材料加蓋單位公章,交大會資格審查組處理。
7.未盡事宜由大會組委會研究決定。
8.本《規程》解釋權歸組委會競賽組。